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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康 布洛芬缓释胶囊

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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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作用类别: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
通用名称:布洛芬缓释胶囊

执行标准: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二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03774

主要成份: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。

适应症: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:牙痛、头痛、原发性痛经,肩痛、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;劳损、腱鞘炎、滑囊炎引起的疼痛;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;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
用法用量:口服。成人,一次1粒,一日2次(早晚各一次)。

不良反应:

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

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
禁忌:

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

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
3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:

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2.必须整粒吞服,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。

3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

4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
5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、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

6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

7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。

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、肾功能发生减退,易发生不良反应,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。

药物相互作用:

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

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

3.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
4.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

5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镇痛、解热和抗炎的作用。且为缓释剂型,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。每服用一次,可持续12小时止痛。

贮藏:密封。

包装:13粒*2板/盒

有效期:24个月

生产企业:吉林市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吉林高新区台北路65号

邮政编码:132013

电话号码:0432-66910505、 0431-82909994

传真号码:0432-66910506、 0431-829099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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